“我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,我不能讓愛我的人為了愛替我背罪,大不了我自己一死了之,可青林他還有孩子,所以他不能死。
所以我保留這那盒磁帶,我知道如果真的青林哥要判死刑的話,我就拿出那盒磁帶為他翻案,到時候我去死,也算是不枉青林哥這一世對我的好。”
這時凌蕭寫下最后一個詞:為了翻案。
潘蘭花平靜的敘述完,對雷火說道:“這就是整個案子的過程。人是我殺的,和孫青林沒有一點關系,他只不過是幫我處理了孫紅軍的尸體。
你們現(xiàn)在可以把我抓起來,把孫青林放了吧。”
聽潘蘭花敘述完,看到她依然非常平靜的表情,仿佛不是在敘述一件殺人碎尸的血案,而是在敘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。
雷火很驚訝,眼前這個女人心態(tài)竟然如此之好,是什么原因讓一個柔弱女子變得如此鐵石心腸?
雷火把做好的筆錄讓潘蘭花簽字按手印,然后揮揮手讓人把潘蘭花帶下去。
潘蘭花臨走時舉著帶著手銬的雙手,對雷火喊道:“你們抓了我,那就一定要把孫青林給放了吧,我求求你們了,要不然我就是到了陰曹地府也會死不瞑目的?!?br/>
說完,潘蘭花放聲大哭,淚如雨下。
從最初見到潘蘭花到現(xiàn)在,這個女人沒有掉過一滴眼淚,甚至沒有過任何痛苦的表情。
而此刻最后信心的崩潰卻是讓她聲嘶力竭的痛哭起來。
出了審訊室的門,凌蕭看著表情凝重的雷火,舉起手中的紙條說道:“雷隊長,雷隊,我都不知道該用什么樣的詞語來形容我現(xiàn)在的心情。
套用周星馳的一句電影臺詞:我對你的敬仰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,又如黃河泛濫一發(fā)不可收拾。
真是佩服佩服!
潘蘭花的供述和你先前的分析可以說是分毫不差?!?br/>
雷火這才有些笑意的說道:“不對,不是分毫不差,是絲毫不差?!?br/>
兩人這才笑呵呵的走回了辦公室。
凌蕭說道:“雷隊長,到現(xiàn)在這個碎尸大案可以說是真相大白了,怎么慶祝慶祝?”
“先不忙慶祝?!崩谆鹩只謴土顺林氐谋砬檎f道:“小蕭,你想過沒有,是什么原因在鄉(xiāng)野山村發(fā)生如此的血案?
俗話說,奸出人命賭出賊。不正當?shù)膬尚躁P系就會引發(fā)一般矛盾的激化。
而沒有正確的處理方法,又會使這種矛盾進一步升級。
潘蘭花本是一個弱女子,飽受家庭暴力,也飽受壞人的摧殘和侮辱。
可由于自己的無知,沒有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,而是采取了極端的方式,由一名受害者最終變?yōu)橐粋€施暴者。
其悲慘遭遇讓人同情,但其的犯罪行為卻又令人發(fā)指和深思。
我們不能把這個案子按照單純的一個個案來看待,也不是潘蘭花自己一個人的問題,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。
是我們的法制教育沒有跟上,是我們的基礎矛盾隱患排查明顯滯后造成的。
案子過后,我想寫一個調研報告,呼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,尤其是在偏僻落后的農(nóng)村。
還要在農(nóng)村大力開展這種民間的隱患排查,要把這種民轉刑的案子壓縮到最低限度?!?br/>
雷火的一席話讓凌蕭感到十分震撼!
一個刑警重案隊長,剛剛偵破了一起特大殺人碎尸案件,這是每個參戰(zhàn)刑警都值得慶賀的時刻。
然而,雷火卻沒有彈冠相慶,也沒有去領導那請賞邀功。
而是在剖析案子的得失,檢討工作的不足,反思社會的責任,查補法制的漏洞。
凌蕭頓時對面前這個正直、年輕的刑警隊長肅然起敬!
我以后也要做這樣的一名警察!
案子真相大白!
下面的工作主要就是查漏補缺,固定完整證據(jù)鏈,整理好案卷,然后移交預審,為將來的訴訟做準備。
還有一項工作,就是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處理工作:
孫福來屬于行為不軌,偷窺他人隱私。
但因當時的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還沒有相關的處罰條款,于是按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對他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。
相比孫福來,村長孫成貴就沒有那么幸運了。
二大隊偵查員找到了當時他在火車站旅館開房住宿的登記,時間和孫青林開房的時間是同一天。
下里窯村村長孫成貴涉嫌利用職權和掌握的別人隱私,對受害人潘蘭花進行要挾。強迫潘蘭花與自己發(fā)生性關系的行為,已然構成了強1奸罪。
于是決定案子交給彭城縣局處理,由彭城縣公安局將孫成貴以強1奸罪向彭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。
孫青林的處理就相對復雜些。
雖然有潘蘭花的供述,證實殺害孫紅軍的時候,孫青林并沒有參與。
后來經(jīng)過重新對孫青林的審訊也證實了這一點。
但孫青林并沒有如潘蘭花所愿被無罪釋放,而是由故意殺人罪轉化為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(jù)罪,由于孫青臨的案子直接牽扯到潘蘭花,所以由二大隊直接偵辦,以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(jù)罪被提請逮捕。
其他三個人都處理了,現(xiàn)在輪到本案的主犯潘蘭花。
潘蘭花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,這個毋庸置疑。
但本案還有一個難點,那就是孫紅軍的死因到底是什么?
由于孫紅軍的尸體已被人為的毀壞,普通的驗尸已經(jīng)無法直接確定孫紅軍的真正死因,只能從其它證據(jù)上面找。
按照孫青林以前的供述,孫紅軍是被孫青林用殺鴨刀猛刺胸部和腹部殺死,然后分尸的。
可現(xiàn)在經(jīng)過進一步調查已經(jīng)推翻了孫青林的這個說法。
而按照潘蘭花最后的供述,孫紅軍是喝了潘蘭花給他的摻了安眠藥的水以后死亡的。
二大隊根據(jù)潘蘭花的交代,在她家里提取到了安眠藥瓶和剩余的安眠藥,還找到了潘蘭花當初購買安眠藥的地方--潘蘭花的娘家吳縣的一家鄉(xiāng)衛(wèi)生院。
經(jīng)過調查,證實潘蘭花一個月前確實在此購買了一瓶五十片包裝的安眠藥。
現(xiàn)在藥瓶剩余的安眠藥還有三十片,按照潘蘭花的說法沒有做過其它用途,那么也就可以推斷,案發(fā)當天潘蘭花給孫紅軍喝的水中安眠藥的含量是二十片。
這個劑量遠遠超出了正常的用量,但是否會立即致死,還有疑問。
二大隊又經(jīng)過對尸骨上殘存的肌肉組織到省公安廳進行了病理檢驗,證實孫紅軍的體內(nèi)確實檢驗出安眠藥的成分。
但由于孫紅軍的尸體經(jīng)過了高溫和長時間的蒸煮,所以里面的含量已經(jīng)體現(xiàn)不出當時的準確含量了。
為此,雷火還專門和刑警隊的法醫(yī)一起到地區(qū)中心醫(yī)院請教了專家主任。
根據(jù)地區(qū)中心醫(yī)院黃主任的介紹:酒精和安眠藥一樣都有抑制中樞神經(jīng)作用,這兩種物質一般是不能同時使用的,尤其是大劑量的,以免中樞神經(jīng)過度抑制造成傷害。
孫紅軍案發(fā)當天飲用了大量的白酒,再加上劑量嚴重超標的安眠藥,兩種物質同時起作用,是可以導致孫紅軍的心臟驟停,進而休克死亡的。
按照潘蘭花交代的孫紅軍的癥狀,是符合突發(fā)心臟驟停死亡的癥狀,所以得出的結論是潘蘭花的供述還是可信的。
孫紅軍的真正死因終于搞清楚了,這下讓雷火才真正松了一口氣。
這起案子凌霄程跟著雷火搞了下來,雷火精準的判斷、細致入微的觀察、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和矯健的身手都給凌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!
他很想了解一下自己的隊長究竟是個什么樣的人?
私下,凌霄偷偷的問了一下內(nèi)勤杜藝大姐,雷火當警察之前是哪個廟里的菩薩,怎么會有如此的功底?
杜藝告訴凌霄,雷火在當警察之前是一名軍人,上過老山前線參加過對越自衛(wèi)反擊戰(zhàn),榮立過二等功。而且在部隊就是一名特務連的偵察兵,按照現(xiàn)在的說法就是一名特種兵。
原來如此!怪不得雷火頭腦、槍法和身手都這么厲害,這在凌霄的眼里頓覺雷火的形象高大了許多。
案子告一段落,雷火難得的給參與案子的人員每人放了兩天假,讓大家好好調整和放松一下。
文武之道一張一弛嘛!
凌蕭通過這個案子感覺到自己在法律知識上的欠缺,到底不是科班出身,到了程序和適用法律上面,就會感覺到吃力了。
因此,這兩天沒有任務,凌蕭跑到圖書館買了幾本書像新的《刑法》、《刑事訴訟法》,還有也向雷火借了有關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規(guī)定之類的,在家準備惡補兩天。
這邊雷火剛回到辦公室剛坐下,門就開了。
雷火一看進來的是甄燕,馬上高興的說道:“甄燕,你終于回來了,辛苦!辛苦!怎么樣?”
甄燕噘著嘴,看起來興致不高的答道:“有情況了,雷隊長。我在天州等了這么長時間就是等著做這個DNA鑒定。
結果鑒定最終倒是做了,可結論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