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說到“刺客”,很多人腦海中,多半聯(lián)想到的就是黑衣蒙面,飛檐走壁的夜行人。他們的武功,多半很高;姿勢,多半很酷;甚至,還有點忍者之類的奇異秘術(shù)。
然而,在我看來,這其實,只是許多人對于刺客理解的一個誤區(qū)。現(xiàn)在,有太多的網(wǎng)絡(luò)、影視劇本充斥著我們的生活,讓我們對于刺客的解讀,就停留在一個很籠統(tǒng),很概念化的形象定勢之上。這實在不能不說是一種文化上的遺憾。
太史公的《史記刺客列傳》,應(yīng)該說,是最早為我們勾勒出“刺客”這一類人的藝術(shù)形象。從中,我們也可以看得出刺客的最原初的概念定義。
那么,究竟什么是刺客呢?
我想,通過一些比較,可以逐漸推敲出這個結(jié)論。
首先,我們來看看刺客與殺手,有什么異同。
從字面上來說,刺客行刺,殺手殺人,似乎,都是因為某種意義奪取他人性命的一種人物。很多人,也因此而把二者混為一談,認為這根本就是一個群體。
嗚呼,謬哉!卻不知二者實在是有著本質(zhì)的不同。
第一點,是殺人動機的不同。
刺客為什么殺人?眾所周知,無論是曹沫、專諸、豫讓還是聶政,荊軻,這些歷史上最著名,最純粹的刺客,他們都是出于某種政治目的而采取行刺手段的,而且,很大程度上,是受到外來第三者的政治驅(qū)使而引起的。他們本身,可能與行刺對象并無仇怨,至少,并不構(gòu)成直接行刺的關(guān)系,但總有一些政治人物從中穿針引線,使之成為自己的一顆棋子,然后才有那些行刺的事件。比如,專諸如果不是公子光、伍子胥,恐怕是不會去殺吳王僚的;荊軻如果不是有個太子丹,多半也用不著去行刺秦王。所以,由于第三者的某種手段,或者施以恩義,或者曉以大義,或者,僅僅是出于一種賞識,為了達成這些人的政治目的而去行刺殺人,這就是刺客的殺人動機。
殺手則不同。他們?yōu)槭裁礆⑷??概括說來,兩個字,利益;具體說來,一個字,錢。所謂“拿人錢財,與人消災(zāi)”,恐怕,就是對殺手的最好寫照了。古龍大大筆下塑造了許許多多優(yōu)秀的殺手形象,比如孟星魂,比如一點紅,等等。非常生動,非常富有個性。但不可否認,基本上,他們殺人的目的,還是為了一個錢字。也許,這也并不是他們的本意,但至少,他們殺人,然后他們拿錢,然后他們才能活下來。你可以說孟星魂殺人不一定是為了錢,但高老大肯定是因為錢才會讓他去殺人。也許你也會說一點紅殺人也不是為了錢,那么他背后那個組織總還是為了錢才派他去殺的吧?一句話,為了個人,或者為了第三者(也可能是一個組織)的經(jīng)濟利益而去殺人,這就是殺手的殺人動機。
第二點,刺客與殺手的本質(zhì)條件不同。
這一點聽起來似乎比較玄,其實也就是他們各自成其為自身的必要條件有所不同。
簡單說來,刺客并不一定就是以殺人為生的。比如曹沫,本來就只是個武將,只是因為齊魯會盟壇上,以匕首威脅齊桓公割地,而被稱為刺客。聶政更是“以屠為事”,也算是一門正規(guī)職業(yè),也因為行刺韓俠累而成了一代“刺客”。可以看出,刺客們并不是以行刺為生,而是因為一次或者幾次刺殺行為而成為刺客。很多人一生可能只進行了一次行刺活動,卻也成為了著名的刺客。
這一點,殺手就不同了。這似乎是一門職業(yè),他們的謀生手段就是殺人。一旦他們轉(zhuǎn)變行當(dāng),不再以殺人謀生,那他們也就不再是殺手了。相對而言,刺客只要行刺一次,哪怕之后再也沒有類似行動,他還是一個刺客。但是像一點紅,當(dāng)他決定不殺人的時候,我很難想象他能夠靠什么謀生。說起來,他似乎只會殺人。但只要他決定不再為錢殺人的時候,我們就不能再把他看作一個殺手。
第三點.刺客與殺手對于殺人的手法相差很大。
縱觀史料,我們可以看到,那些歷史上出名的刺客,似乎很少有幾個是以殺人技能的高超而著稱的。他們殺人,更多的時候,是一種對于意志、信念的依靠,有可能,他們一生都是為了行刺某個人物,為了達成這個目的,他們付出了難以想象的代價。典型的例子就是豫讓那個倒霉鬼,可憐蟲了。最后的結(jié)局也是相當(dāng)令人感嘆。而那個被譏諷為劍術(shù)不精的荊軻,如果把他看作一個殺手,簡直可以說是不入流了,但卻并不妨礙他成為歷史上最著名的刺客。
另一方面說來,殺手們就不同了。他們是以殺人為職業(yè)的,殺人技能的高低,可以說,就是他們職業(yè)能力的高低。所以,做一個殺手,萬萬不可以像荊軻那樣,圖窮匕現(xiàn)居然還讓別人給跑了;也決不可以像聶政那樣,居然公然一路殺過去,韓相的面還沒見著,就不得不“自屠”。殺手是一定要講技術(shù)含量,講戰(zhàn)術(shù)效率的。所以才會有那個中原第一快劍。有時想,如果當(dāng)初是一點紅處在荊軻的位置,那秦王還跑得了么?
最后,人們對于刺客與殺手的側(cè)重點不同。
刺客們在歷史上總是帶有一種悲壯蒼涼的氣氛的?!帮L(fēng)蕭蕭兮易水寒,壯士一去兮不復(fù)還!”何其雄壯昂揚。刺客們的結(jié)局多是悲慘的。行刺不管成功與否,他們幾乎都只有死路一條。一句話,他們是死士,是把生命置之度外了的。人們對于刺客的評價,多半并不以他們的成功率來作為標(biāo)準(zhǔn)。而且,反倒是那些行刺失敗的刺客,卻更能引起人們的感嘆和追憶。比如荊軻,我想大多數(shù)人并不會計較他的武功低微,而是更佩服他的忠義英雄。又比如豫讓,就連他的刺殺對象,都深深地被他感動了。我想,這也許是任何一個殺手都無法達到的境界了。
話說回來,殺手如果殺不了人,別說他自己混不下去,就連看書的讀者,幾乎都無法忍受。最大的證據(jù)就是,那么多武俠中,那些被我們耳熟能詳?shù)闹麣⑹?,有哪一個不是以殺人成功率以及殺人的技能高強而令人印象深刻的?可以說,一個殺不了人,本事低微的殺手,是沒有任何價值的。
說了這么多,應(yīng)該已經(jīng)很清楚的分辨了刺客與殺手的差異。
另外,還有人說起刺客與俠客的區(qū)別。我想,那應(yīng)當(dāng)比以上要容易很多。簡單概括起來,一言以蔽之,刺客行刺緣于政治,俠客行俠基于道德。
綜上,個人以為,對于刺客的定義,應(yīng)該就是指的“本身不具備行刺動機與能力,為了達成第三者政治目的而采取視死如歸的態(tài)度進行行刺活動,其行動本身意義大于成功意義的一類人群。”
當(dāng)然,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社會的變化,刺客與殺手之間的界限開始逐漸模糊,甚至,出現(xiàn)一種共同體的感覺。
比如,可能有些殺手,因為錢財?shù)木壒?,去刺殺了某人,而他的雇主,其實還是出于政治目的的考慮,才花錢買兇的。像這樣的例子,就很難下一個準(zhǔn)確的定義。不過,個人認為,只要行刺者本身是通過物質(zhì)利益關(guān)系而采取行動的話,不管他的雇主態(tài)度如何,應(yīng)該還是歸于殺手這一類別中,而不能算作一個真正的刺客。
比如說林肯遇刺,刺客聲稱是為“南方的人報仇”,那么這就應(yīng)該是一個刺客了。而如果是像有些史料中所說的,是南方的奴隸主買兇殺人,那么就只能算是一個殺手了。
同樣的例子還有很多,里根遇刺,拉賓遇刺,等等,兇手應(yīng)該都是屬于刺客這一范疇。
以上純屬個人見解,粗陋不當(dāng)之處,還請諸位多多海涵。權(quán)當(dāng)拋磚引玉之言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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