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未來的路,確定只在音樂界晨發(fā)展,就沒有想過要去演戲之類的嗎”
在確定毛佚名的發(fā)展計劃方案前,K姐必須很負責的再問毛佚名是否真的像她自己所說的那樣,專注于唱歌?
毛佚名搖頭:“我確定以及肯定,我現(xiàn)在想唱歌,未來也只想唱歌!如果不能唱歌了,那我就退回普通人的位置!”
除了唱歌,毛佚名對其他的并沒有什么可執(zhí)著的!
夢想,也就是站在音樂界的最高的舞臺!
兩世的毛佚名都只想唱歌,尤其是現(xiàn)在的自己不需要去做代唱,不需要把自己原創(chuàng)的作品送給別人,并且再披上別人的名字。
她自己的東西,還能一直的屬于自己!
“行,既然如此,我希望你能一定堅定自己的想法與夢想!那現(xiàn)在來看看我給你制定的計劃,歌單上的歌曲,我還需要再問你一句。
確定是你自己的原創(chuàng)嗎?”
K姐在這個圈子里呆了十幾年,真正能拿來原創(chuàng)作品的歌手很少,當然也不是沒有。
能一直堅持原創(chuàng),且一直唱歌的歌手,能叫得出名字的人也就那么幾個。
但是更多的歌手,全都是唱別人的寫的歌;甚至還有些歌手標榜原創(chuàng)的歌曲,最后被都落到了抄襲的結果。
K姐,希望毛佚名的能力是真實的,而不是那種小聰明似的抄襲別人的歌曲。
因為K姐也想站到世界的顛鋒!
“我保證歌本里的所有歌曲全都是我原創(chuàng),我想歌本里有幾首歌已經(jīng)送人,這個霍城應該有跟你說吧?”
毛佚名把歌曲送人的事,霍城自然有和K姐講。
K姐在選定毛佚名時,就一直關注著,自然也聽到了林嬌嬌唱的原創(chuàng)歌曲,四期比賽,林嬌嬌一共唱了五首歌,全都標注原價,其中有兩首歌曲是K姐在毛佚名的歌曲本里看到過,K姐不懂音樂,但是歌詞上有些改動,霍城都有指出來讓K姐。
“說了,以后這種事不可以再擅自做主,最好是通過我。
畢竟,自己原創(chuàng)的歌曲也要像孩子一樣的愛護著,你可以幫別人寫歌,但不能把自己的屬名權也給送出去。
過去的就算了,不能再有這樣的事發(fā)生!”
K姐不知道像毛佚名這樣的孤兒,怎么會和林嬌嬌那樣的人有交集,且還會好到送歌曲的地步;但是后來K姐和毛佚名簡單的聊過幾句之后,才知道,毛佚名和林嬌嬌并不是好朋友,甚至可以說得上敵人。
競爭對手,必然是的。
這一季的超級新秀就是華一娛樂特意為林嬌嬌準備的,不然,以林嬌嬌這樣出過單曲的新人,怎么可能再來參加這樣的選秀比賽?
況且還是全場直播的那種!
“我知道的,不過,我已經(jīng)答應了吳依靈和韓娟,等我們比賽結束后,給她們都寫一首歌曲。這件事……我希望你能同意。
不只如此,我還想送我的偶像幾首歌。
劉之華老師是我的偶像,我還在很小時就是聽著他的歌度過那些不是很開心的時光的,所以…希望K姐幫幫我?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