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序
出生在這個血族稱王的時代,他別無選擇。
洛夕手中拿著一把長劍,渾身浴血的站在一堆尸體中間,那些橫七豎八的尸體,全是與他年齡相仿的少年。
一頭染血的墨色發(fā)絲,被微風(fēng)吹拂著。
今天,在這場生與死的角逐中,他勝了,得到了一個繼續(xù)卑微的機會。
“?。 甭逑G掉手中的劍,跪在地上用手揪著染血的發(fā)。
看著這么多的尸體與鮮紅的血,心理上的最后一絲防線終于崩塌!畢竟,他只是個六歲的小孩子。
這是血族的時代,這片國土上建立著屬于血族的輝煌,而作為人類——卻是血族圈養(yǎng)的奴隸,并準(zhǔn)備隨時成為食物。
洛夕便是這些沒有自由的奴隸中的一員,只因,他的頭發(fā)是黑色的。血族與人類最明顯的區(qū)別,便是發(fā)色與眸色。血族的發(fā)和眸,有紅色,藍色,白色,紫色,銀色,黃色……卻唯獨沒有黑色,而人類,最顯著的特點便是擁有黑發(fā)黑眸。
洛夕是孤兒,三歲的時候被一個人類的老婆婆收留,成為萊茵城城主卡爾伊燁女爵家的奴隸。
萊茵城是血國三大城池之一,另外兩個一個是首都血都,另一個是絡(luò)珈公爵統(tǒng)治的卡路城。
人類被血族奴役已經(jīng)有幾千年的歷史了,從一開始的經(jīng)常有人反抗,到現(xiàn)在的溫順無比。
血族需要在月圓之時飲血,人類,便淪為食物。
人類的繁殖速度很快,對于那些富足的伯爵來說,飼養(yǎng)過多的食物就是浪費,于是萊茵城每五年就會有一場像今天這樣的殺戮。在一百個少年少女中,通過殺戮尋出最后一個活下來的人。
對血族來說,那是盛典,看卑微的人類少年自相殘殺;對人類來說,確實災(zāi)難。
七年后
洛夕抱著瑰月,向前奔跑著。
“洛夕哥哥,女爵的人又追來了,是血奴。”瑰月在洛夕的懷里,看不出顏色的破爛長裙上沾滿了血,她正向后方探視著?!耙恍£犐泶┘t色鎧甲的低等血奴,大約有五個?!?br/>
瑰月是兩年前殺戮游戲的勝利者,也是個孤兒。
每一屆殺戮游戲的勝利者,都會被丟入魔窟,在浴血中活下來。比起百位少年少女的廝殺,魔窟才是真正的地獄,五年內(nèi)你不會死,可你經(jīng)歷的一切會讓你生不如死。洛夕是在這魔窟中成長起來的,瑰月也是。
洛夕走出魔窟用了四年,而瑰月,只用了兩年。當(dāng)然,還有很多五年內(nèi)出不來,死在里面的。
昨天,瑰月從魔窟中走出來時,遇上了洛夕。
雖然從魔窟里走了出來,但又怎樣?滿足了血族貴族們的要求,但命運卻還是和從前一樣,只不過多了一個小小的插曲,在毀滅中多了一絲生存的希望。
然而,昨夜,月圓之時,洛夕成了卡爾伊燁·娜云的女兒,卡爾伊燁·卡嘉莉的食物。
為了捍衛(wèi)生命,洛夕體內(nèi)涌出了一股強大的能量,傷了卡嘉莉。在逃離的時候,遇上了瑰月,于是便帶著瑰月逃了出來。至于為什么要帶上瑰月,他不知道,這個世界本就有許多無法解釋的事,也許是因為他們同病相憐吧。
?“知道了。”洛夕停下來,抓住瑰月的手讓她躲在自己身后,手中閃爍著紅光,凝固成一把長劍。
身影一閃,接近他們的一個血奴的身上已多了一道傷痕。暗紅色的血染濕了他的盔甲。
“小心啊?!惫逶滦⌒囊硪淼亩阍谑^的后面,探出一個頭。
“放心,”洛夕笑笑,手中長劍一亙,已砍掉了一個血奴的頭顱。
他已掌握了體內(nèi)特殊能量的十分之一,對付這些人類與血族的混血的低等血奴,還綽綽有余。
暗紅色的血濺在他依舊稚嫩的臉龐,濕了他黑色的衣。
“好了,瑰月,搜他們的錢財。”洛夕轉(zhuǎn)過身摸摸瑰月的頭,后者呆呆地點了點頭,跑向那堆尸體。
對尸體,她早已司空見慣,也不覺得恐懼。
洛夕右手捂著受傷的左肩膀,手上全是血。
“洛夕哥哥,你流血了?”瑰月天真的眨眨眼,歪著頭。
洛夕用手指從右手上沾了些血,放在嘴邊舔了舔,“沒什么,我們快走吧,要在天黑之前趕到卡特鎮(zhèn)?!?br/>
“可是,有個姐姐說過,人類流血多了會死啊,洛夕哥哥會不會死?”
“不會,我們走吧。”
“那我?guī)吐逑Ω绺绨幌掳?。?br/>
“好。”洛夕笑笑,寵溺的揉亂了瑰月還濕漉漉的的發(fā),看來帶上她,是對的,一路上多個妹妹,也挺好。
“哦。我們?yōu)槭裁匆タㄌ劓?zhèn)啊?”瑰月幫洛夕包扎著手臂,仰起臉天真地問。
“當(dāng)然是給瑰月買漂亮的衣服還有填飽肚子啦?!甭逑π粗逶绿煺娴捻敲闯纬?,她真的,和自己走過同樣的路?也是一路殺戮走過來的?完全不像,但,這天真的摸樣,希望她能保持到最后吧??赡軉??
卡特鎮(zhèn)
洛夕和瑰月來到卡特鎮(zhèn)時,已是黃昏。
秋風(fēng)蕭瑟,夕陽染紅了天邊淡藍色的幕布。微涼的秋風(fēng)席卷著大地溫暖,初秋的天還遺留著夏的溫暖。
暖黃色的夕陽將二人的影子拉的長長的,拋在他們的身后。
“洛夕哥哥,我們到了!”瑰月仰起臉笑著,眉眼彎彎。
“額?”洛夕愣了一下,馬上回過神來,“是啊,到了。”
卡特鎮(zhèn)是一個小城鎮(zhèn),依據(jù)在萊茵的旁邊,住的全是血奴和少許自由的人類,只有鎮(zhèn)長是個血族。因此,并沒有人嘲笑他們。
卡特鎮(zhèn)雖是小鎮(zhèn),但街上還是熱鬧得很,叫賣聲絡(luò)繹不絕。
瑰月一身純白色棉布裙,笑著,“洛夕哥哥,接下來我們該去哪兒呢?”
“接下來去哪兒?”洛夕皺著眉,思索著。在這片國土中,人類只是最卑微的存在,他不會大言不慚的說要去改變現(xiàn)狀,他和瑰月只是幸運的從血族的手中逃了出來,暫時自由了。但,接下來要去哪兒呢?和卡特鎮(zhèn)的人類一樣,卑微的度過這一生?不,他不甘心!
瑰月歪著頭看著沉思的洛夕,突然聽到一陣密集、整齊的腳步聲,于是拉拉洛夕的衣服,“洛夕哥哥,又有人追來了。”
“啊,”洛回過神來,拉起瑰月的手就跑。
“哎,你們的飯錢還沒給呢,想吃霸王餐??!”店小二跑到門口,沖著二人叫道。
“給你?!甭逑ο蚝笠凰?,將幾個銀幣扔在了桌子上。
洛夕拉著瑰月剛從店鋪里走出來,就碰上了一小隊血奴。街上混亂一片,人類和其他血奴都行色匆匆的逃離著,唯恐牽連了自己。
“你躲在這里。”洛夕松開瑰月,將她安置在街上廢舊房屋的一面破損的墻后,又督了眼自己的右臂。手臂受傷抬不起來,不然傷口又要裂開了,這應(yīng)該是最后一對追捕者了,卡爾伊燁才不會把過多的精力來追捕兩個人類小孩子。
這些血奴都是受過訓(xùn)練的,與剛才那些草包血奴不同。雖然數(shù)量不多,但卻難對付的很。如果任他們攻擊的話,今天絕對會喪命于此的。
手中的紅光凝結(jié)成長劍。
“鏘——”
洛夕手中長劍一挑,費力的擋住了一個血奴的長刀。手臂上的傷口崩裂,痛覺襲擊這洛夕的腦海。
“洛夕哥哥……”瑰月輕喃,大眼睛里滿是驚駭,你打不過他們的,他們是二次混血的高等血奴。
血奴,體內(nèi)血族的血統(tǒng)越多,就越厲害。因此,血奴是有等級的,分為低等血奴、中等血奴和高等血奴。
“小心?!甭逑@呼一聲,一只血奴正急速的奔向瑰月。
瑰月卻沒有閃躲,反而從身上掏出一把匕首,渾身的氣勢發(fā)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眸中的天真幼稚被冰冷絕情替代。
這是她在殺戮中生存的本能。
匕首一橫,擋住了血奴的刀。小小的身影向上一躍,匕首已經(jīng)掃過了攻擊她血奴的脖子,留下暗紅的血跡。
暗紅的血液染紅了她的臉頰,將她裝點成一個來自黑暗深處的神,殺戮的神!
“怎......怎么會?”
洛夕呆呆的看著瞬間殺掉一個血奴的瑰月,這把匕首,她是什么時候放在身上的?還是一直都帶著?這就是她在殺戮中的到的能力嗎?或者說,是她在殺戮中被激發(fā)的本能?
一個血奴將刀指向了發(fā)呆的洛夕,洛夕下意識的拿劍去擋,又觸及了手臂上的傷口,撕裂般的疼痛襲來。
生命受到威脅,他忽然覺得手中的劍不受自己的控制了,強大的能量涌入手中,轉(zhuǎn)瞬間殺掉了兩個血奴。手臂上的疼痛襲來,在加上身體能量的襲擊,意識開始模糊。洛夕腦中一沉,便什么都不記得了。
閉上眼睛之前,洛夕看到的最后的影像便是一雙眼睛,一雙帶著笑意的銀灰色的瞳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