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去自首前,楊永貴先要將妻子吳桂花接到縣城,再一起去派出所。
本來,楊永貴想讓妻子坐客車過來,但臨近晚上,客車難坐,如果打車,接近五十公里的路程,也是一筆不小的花費(fèi)。
最終,三兄妹商議決定,由楊永貴開楊永厲的車,回去接吳桂花,楊永芳和楊永厲留在縣城等他們回來,大家一起吃個(gè)晚飯,再去自首。
日落黃昏,楊永貴驅(qū)車離開縣城,駛往金塘鎮(zhèn)。
四十分鐘后,夜幕拉開時(shí),楊永貴回到家中,吳桂花正在家里等著他。
回家后,楊永貴和吳桂花商議了一番,吳桂花讓楊永貴
《救人之后》第四十八章 謀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