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人,總有三分傲骨,不過顯與不顯罷了。
甲,看似渾渾噩噩,整日價阿諛逢迎,盡失容度,然其背后,其不為人知之處,又有孤芳幾許?
乙,一貫高標自賞,每日里唯我獨大,占絕風(fēng)流,然其心底,其鉛華洗盡之時,誰知落寞幾重?
在我看來,為人,終需一個堅持,也終有一個執(zhí)念,磨是磨不去的,棄也棄不掉。顯,是有可顯之故,不顯,是有不能顯之因,情也!勢也!
我的執(zhí)念,則是天生我才必有用。
不管日里夜里,醉也好醒也罷,總也不忘灌輸自己:我生而不同于人,自然要做不尋常之事,別人虎視眈眈的,我不可能一概不屑一顧,但其中或一或二,必然是我棄之如敝屣的。
求同,從來不是我的愿想,在我生命的旅途里,終有一次怒放,怒放!
哪怕是在一個人們永遠永遠也看不到的地方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