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論起違禁、違規(guī)物品,那可就多了。
現(xiàn)金、繩索、棍棒、刃器具、尖銳物、手機、打火機、非法書刊、便服、各種生食品、小鏡子、酒等等。
女監(jiān)里,連很多化妝品都是違禁品。
之所以要經(jīng)常搜查,是因為經(jīng)常有這些東西。
按理說,犯人在監(jiān)獄里,不能到外面去,不應(yīng)該弄到這些東西。
但是,總是有些渠道,可以把這些違禁品弄進來。
有的是通過家屬接見時帶進來的,有時是叫工人或者獄警帶進來的。還有的則是在監(jiān)獄里就地取材弄來的,或者是自己制作,或者是偷來的。
這些違禁品,就是隱患,到了犯人手里,說不定就出什么事兒了。所以,就要經(jīng)常搜查。
這里的搜查,不要什么搜查證。
可以是定期搜查,比如每周一次或者兩次的定期搜查,每到節(jié)假日之前的搜查。
這樣搜查久了,犯人掌握了規(guī)律,就可以把自己的違禁品提前窯起來。
監(jiān)獄里犯人藏東西,有個專門的行話,叫做“窯”。就是“藏”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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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可以是隨機抽查,突然襲擊。
突然襲擊,有時候管用,有時候不管用。
因為平時犯人也在監(jiān)視著獄警,主要是獄政科和獄偵科的人。只要他們一出動,就給大伙兒報信兒,有什么違禁品,就趕緊窯起來。
有全面搜查的,就是不管是誰,哪個犯人都搜查。
也有的是針對某個監(jiān)區(qū)抽查,或者是針對某個犯人,定向搜查。
如果是針對某一個犯人的,就不太妙了。
一般是違紀了,或者是私藏違禁品,叫同犯們給舉報了。
不管怎么搜,每次搜查的時候,都要有記錄。
時間、地點、搜查人,搜查對象,搜查出了什么東西,這些東西怎么處理的,是拿走了,還是銷毀了,都要有記錄。
記錄有個專門的簿冊,是印刷好的,只要按照格式填上就行。
正常情況下,這個搜查記錄必須警察自己填寫。
但是,有的警察懶,就不愿意寫。按照要求,又必須填,上面還要檢查。所以就時常找犯人給填上,應(yīng)付檢查。
王嬌嬌就屬于這種懶婆娘,搜查記錄有半年沒寫。這回要檢查,這才著急了,所以就抓破天這個勞工,給她干活兒了。
王嬌嬌也不是就在這里懶,在家她就是個懶貨。做飯做家務(wù)什么的,基本上都是她老公的事兒。
要說她就是懶,倒也不全對。有些方面,她還是很勤快的。
比如逛街,捯飭自己,在這些方面,就很勤快。
本來挺漂亮的一個人兒,叫她自己一捯飭,常常就弄得像個妖精似的。
就是不太會打扮,品味比較雜亂的一個人。
不管她怎么樣,現(xiàn)在她就是一個整治破天的人,他必須報復(fù)她。
監(jiān)獄里有一句話,叫做“打下什么底兒,就是什么底兒”。
意思是你剛來的時候什么樣,將來就什么樣。
剛進來就老是受氣,你也不敢反抗,別人一看,這個人好欺負,以后就誰都不拿你當回事兒,都想擠兌你,欺負你。
如果相反,別人就會忌憚你。以后誰再想擠兌、欺負你,就得好好地掂量一番,不敢輕舉妄動。
犯人如此,看守們也是如此。
所以,這回破天就要拿王嬌嬌開刀。既是報仇,也是為自己今后立威。
陳蝶這個糊涂娘兒們,給他弄的這個罪名就不好,天生就被人瞧不起。若是現(xiàn)在不采取點兒措施,將來誰見到他,不都得擠兌一番?
真要那樣的話,成天應(yīng)付這些事兒就夠嗆了,還抓個什么鬼?
第一頁,破天填的是去年的12月31號。
因為1月1號是元旦放假,節(jié)日之前,是必須搜查的。所以就填在去年最后一天。
這樣填,顯得比較真實。1號那天都放假了,沒有特殊原因,一般都不搜查。
檢查的人都是老司機,一看就明白的。
那個時候破天還沒來監(jiān)獄,王嬌嬌搜查沒搜查,搜了哪里,搜了什么東西,他也不知道。
所以,叫他給填寫,也就是瞎編,就跟陳蝶和小師娘給他編罪名一樣。
搜查地點,填的是伙房分監(jiān)區(qū),搜查出來的物品,有5棵白菜,3個蘿卜,三斤土豆,一個煤油爐,兩個白鋼盆等。
最后的處理措施,就填上“通知本監(jiān)區(qū),沒收違規(guī)物品,歸還給庫房?!?br/>
破天上回在男子監(jiān)獄抓鬼的時候,就在伙房。對于犯人伙房的情況,比較了解。
犯人伙房做飯的,也都是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