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克·吐溫在耶美特的印刷所學徒時,就開始發(fā)表小品文。看來,編寫這類短文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才華。
倘若稿件仍然湊不齊的話,一些過時的廣告,又被編輯用來填補版面上的空白。
奇怪得很,耶美特經常在《密蘇里信使報》上留有空白讓學徒工馬克·吐溫填補。
年輕的馬克·吐溫發(fā)表過好幾篇短文,描寫該鎮(zhèn)的日常生活。當然,他從來不指望獲取分文稿酬。
后來,馬克·吐溫在哥哥歐萊恩開辦的印刷所干活,他工作一絲不茍,認真負責。他識字很多,排版時沒有出現任何差錯,速度也較快。
同時,馬克·吐溫在歐萊恩編印的《西部聯合報》上,發(fā)表了不少作品。
當時漢尼巴爾鎮(zhèn)上,還有其他小報,為了搶到稿子,只要饋贈編輯先生一盤蛋糕或草莓,關于某人婚禮的報導立即刊登。
歐萊恩·克列門斯甚至開辟專欄,選登漢尼巴爾鎮(zhèn)上的女學生的范文。
馬克·吐溫的第一篇公開發(fā)表的文章,刊登在1851年1月16日的《西部聯合報》。
這篇文章描寫了印刷所深夜失火時吉姆·沃爾夫的行動。馬克·吐溫諷刺地寫道:
我們那位勇猛的學徒看到我們有點兒焦急,斷定他該采取一個崇高的行動,于是馬上收集了一把笤帚,一個舊木槌,一只洗手盆和一塊臟毛巾,胸中洋溢著愛國主義的激情,從印刷所沖出來,把這些寶貝放到差不多有十排房子以外,使之免于危險。他是個慢性子的人,即使在他最迅速地行動時,也快不起來;等他趕回來的時候,火災早已在他不在場的那段時間里被撲滅了。一個小時以后他才回來,跑得上氣不接下氣,一心以為他已經成了一位不朽的英雄;他那魁梧的身子擺出一副悲壯的姿態(tài),以一種演說家的風度大喊大叫:“要是火災沒有這么快被撲滅的話,那就會要給我舉行當代最盛大的一次慶功大會呀!”
在馬克·吐溫十六歲生日之前不久發(fā)生了兩件事,使克列門斯一家的命運得到了改善。
1851年9月,歐萊恩以百分之十的利息向一個莊園主借了五百塊錢,買進了輝格黨的《新聞報》,把它并入自己的《西部聯合報》。
這個冒險事業(yè)干得很成功。兩個月后,歐萊恩就能夠宣布他的報紙在漢尼巴爾鎮(zhèn)2500多名居民中的發(fā)行量要比任何一家報紙高出一百多份。
由于報紙的訂費是以木柴和蘿卜來償付的,他還是付不出馬克·吐溫和亨利的工資。
也是在那1851年9月,姐姐帕梅娜考慮到自己是個快二十四歲的老姑娘了,于是就嫁給了一個三十五歲的弗吉尼亞人威爾·莫非特。
他在佛羅里達和漢尼巴爾,都是克列門斯家的鄰居,從小就認識帕梅娜。
在尼亞加拉瀑布度過蜜月之后,莫非特夫婦就到圣路易斯城定居,經營著生意,生活過得比較滿意。
馬克·吐溫還寫過一些真實的新聞報道。他甚至嘗試寫作感傷詩。不過,保存至今的作家的早期作品都充滿幽默感,它們發(fā)表在當時的報紙上。
馬克·吐溫經常給報紙寫幽默小品,這種文章使歐萊恩的《西部聯合報》在當地暢銷。
這段時期,馬克·吐溫創(chuàng)作了第一篇短篇小說《富家子弟威嚇窮人小子》,投寄到遙遠的波士頓的一家幽默雜志《旅行包》。
一年后,該小說發(fā)表了,是用馬克·吐溫的真實姓名的縮寫SLC署名的。
故事情節(jié)發(fā)生在漢尼巴爾鎮(zhèn)。它描寫道:
“留著令人銷魂的小胡子”的愛吹牛的富家子弟,帶著馬槍,在一條輪船上為了向女士獻殷勤,企圖欺壓漢尼巴爾的一名貧窮的年輕人,富家子弟和窮人小子交手后,這名有錢的公子哥兒被拋到河里,全身穿著的昂貴的衣服和其他一切物件通通落入水中。
馬克·吐溫沒有收到這篇小說的稿費,也許,他忘記曾經給該雜志投過稿。
從當年馬克·吐溫的一些照片來看,他表情極其嚴肅。其實,他的言談舉止,總是妙趣橫生,充滿幽默感。
馬克·吐溫的生活中一刻也離不開笑謔。每當他逗得別人笑逐顏開時,他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他在印刷廠的好友威爾斯,有次排印宗教布道書時,竟然情不自禁地在這本嚴肅的書上排印不少裝飾花邊圖案,一時成為最好的笑料。
歐萊恩一本正經,毫無幽默感,馬克·吐溫很不滿意。愛開玩笑的母親與馬克·吐溫興味相投,他總是感到格外親切。
當時馬克·吐溫很少思索生活的嚴峻真理。他父親的坎坷遭遇,正是反映出當時不公平的美國社會的現實。
1853年1月,一個星期的夜晚,馬克·吐溫在漢尼巴爾鎮(zhèn)一條街上走著。
這時,他看到了一個喝醉的流浪漢,一群小孩正逗弄這人尋開心。馬克·吐溫一向同情不幸的貧困的人們,于是就過去把孩子們攆走了。流浪漢向他要火柴點煙斗,馬克·吐溫給了他幾根火柴,然后就回家睡覺了。
那天夜晚,那個流浪漢由于神經錯亂,用一把斧子砸破了一家黑人住的小木屋的門,把這屋里的主人通通趕了出去。
于是,流浪漢被警察逮起來,關押在大河邊拘留所的一間單人牢房里。
凌晨三點鐘,教堂敲起了鐘,發(fā)出了失火的警報。
馬克·吐溫從家里出來,當即和鎮(zhèn)上的居民們一道去救火,結果卻發(fā)現拘留所火光沖天,烈焰飛騰。
流浪漢在神志不清的狀態(tài)中,把草鋪引著起了火,兩只手死命地拉那鎖上的牢門的鐵條。熊熊的火舌迅速吞沒了他身后干燥的木制門窗。
馬克·吐溫認出了這就是他給了火柴的那個流浪漢,這火柴又引起了火災。
流浪漢使盡渾身的力氣去撞門,想把門撞開。
當時警察局長正在五個街區(qū)以外的家里酣睡,只有他有鑰匙。已經有人去要鑰匙了,但是火越燒越猛。
在牢門打開之前,流浪漢早就慘叫著倒在烈焰中。在那牢房的廢墟上只剩下一堆燒焦的皮肉和骨骼。
那流浪漢緊貼在鐵柵欄上被火焚燒呼叫救命的慘象,接連好幾個夜晚,總是在馬克·吐溫眼前浮現。
一種犯罪的感覺沉重地壓在他心上,使他無法解脫。整夜做惡夢,使他經常失眠,難以忍受。
馬克·吐溫有次向弟弟亨利,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:要是某個人把火柴給了喝醉的流浪漢,他是否就犯了殺人的罪過呢?
亨利經過一番思考后,他說要是那個人知道流浪漢喝醉了,那么他就是有罪的。這顯然更加重了馬克·吐溫的心理負擔,很長一段時期為此感到心情郁悶。
四個月以后,馬克·吐溫在看一張圣路易斯城出版的報紙,想找點寫作的材料時,偶然發(fā)現了一條消息,介紹在紐約市舉行的萬國博覽會,在會上每天有六千人去觀看新“水晶宮”的奇跡。他立刻決定親自去看一看,兩天后就準備停當了。
當一艘開往圣路易斯的輪船響起清脆的鈴鐺,收起舷梯,噴出一縷縷濃煙的時候,馬克·吐溫已經上了船。
這時他向漢尼巴爾鎮(zhèn)告別了,但在他以后三十五年的寫作生涯中,他常常回到這個多么熟悉的港口,這里伴隨他度過了美妙難忘的童年和青少年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