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第九章末路特務們的結局
很多人可能在心里會說:這個王文,也真夠“廢物點心”的,這么近的距離,還打錯了人,跟人家白世維怎么比?
事實上,在“吉鴻昌案”之后的檢討中,陳恭澍一伙對此也是百思不得其解。
很多通行的說法,是說從楊玉珊窺伺成功到陳國瑞踹開房門的這一段時間,正好趕上打麻將“四圈換門”,結果槍手仍按事先觀察的位置,想當然地開了槍,結果誤殺了劉紹勛。
但據(jù)王文自述,開槍之前他曾喊了一聲“吉總司令”,見某人有反應他才開的槍,也就是說,王文這三槍都是奔著吉鴻昌去的。這么近的距離,又有明確的目標,按說不應該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。
其實原因非常簡單,王文不是白世維。
筆者多次強調,刺客沒那么好當?shù)?。電光石火的一瞬間,要對準一個人,不是像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做到的。況且王文與白世維不同,王文是搞情報的,不是軍校出來的,沒有經(jīng)歷過嚴格的軍事訓練,在關鍵的時候難保眼不花、手不抖。
所以,白世維一戰(zhàn)而坐穩(wěn)軍統(tǒng)“七小殺手”之一的位置,并非僥幸,憑的是真功夫。
另外,客觀條件也不一樣,白世維那一槍,雖然距離遠,但當時張敬堯并不知情,相當于站那兒不動,等著挨槍子;而這一次,可以想象,屋里肯定一下炸了營,而且那么小的空間,誰稍微動一下,可能就當了“替死鬼”。
“吉鴻昌案”是陳恭澍作為指揮員策劃的第一個行動,也是他殺手生涯的開端。從整個情況看來,基本上還可以說思慮深遠,心機縝密。至于誤殺他人,其中有一定偶然因素。要說有什么失誤的話,那就是應該帶上白世維到天津了。
然而,在接下來的“石友三案”中,陳恭澍經(jīng)驗不足的弱點就完全暴露出來了,其進退失據(jù),舉止舛謬,一錯誤人、再錯誤己,其種種舉動,令人殊不可解,最終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
另外,本案的幾個主要角色,有的今后還會出現(xiàn),有的恐怕就沒機會再寫了,在這里簡單交代一下他們的結局:
情報員楊玉珊,拋開政治立場不談,僅從業(yè)務角度而言,楊玉珊可謂一個出色的情報人員,在本案中的作為簡直如同情報工作教科書一般,其表現(xiàn)出的判斷力和隨機應變能力非同一般。
鄭恩普雖然歲數(shù)不小了,卻是個單身漢,經(jīng)過此案,楊玉珊與鄭恩普通過在工作中的接觸,兩人之間居然暗生情愫,最終楊玉珊嫁給了比他大20多歲的鄭恩普。
1949年,楊玉珊留在了大陸,不知所終。鄭恩普去臺后剃度為僧,法號“興慈”,并做了“大慈寺”的方丈。1980年8月,“興慈”和尚鄭恩普以近90歲的高齡“圓寂”。
傅丹墀,在后面的“殷汝耕案”中仍有精彩表現(xiàn)。
吳萍,天津站的內當家,王子襄出事以后,他的妹妹王玉梅找到戴笠大鬧,說吳萍耽誤了急救的時機,應對王子襄的意外死亡負責。
戴笠當然知道吳萍很冤枉,但由于王玉梅的家世在北平有一定社會背景,她本人又是戴笠的朋友,所以戴笠沒辦法,為了敷衍王玉梅,只好在“吉鴻昌案”之后,將吳萍召回南京特務處本部,象征性地關押了一段時間。
吳萍放出來以后,為了酬庸他無端被冤,給他找了一個美差——推薦到行政院當了總務科長,大權在握,十分風光。
去臺后,吳萍于1951年因車禍身亡。
呂一民,原名呂鴻勛,1901年生,天津寶坻縣人,王文的表兄,天津站情報組長。呂一民加入特務處以后,又吸收了比他小8歲的侄子呂問友。
天津解放后,呂一民、呂問友隱瞞了自己的特務身份,結果在解放初期的“肅反”中被查獲。經(jīng)天津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審理,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》第七條第三項及第十七條的規(guī)定,以反革命罪判處呂一民、呂問友死刑。
呂一民、呂問友于1951年3月31日被執(zhí)行槍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