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夢誰先覺?平生我自知。
大夢一場的孟星魂,現(xiàn)在很多事都不在乎,我怕什么,我愛唱什么,你管的著嗎?我連“移情別戀乃必要之惡”,都敢唱,再唱一首廣場歌大路貨,那又怎么樣!
孟帥很看不起的,就是一些所謂的民謠歌手,搖滾歌手,創(chuàng)作歌手。明明自己寫的歌,并不適合他本人那副煙酒嗓來演唱??墒?,這幫人寧可自己把一首好歌給唱瞎了,也不想著找一個更好聽的金嗓子,更合適的歌手,去唱到家喻戶曉,感動更多的歌迷聽眾。
你丫的,你以為彈著吉他唱歌,那就是文藝范兒啦?你丫以為,組個樂隊扯個破嗓子嚎啊吼啊嘶喊啊,那就是搖滾了?
要領會精神。
在孟星魂看來,音樂可沒有什么小眾大眾之分,只要好聽就行。這個不是絕對的問題,當年的樂圣貝多芬,那是大眾吧?現(xiàn)在呢?變成小眾了,沒幾個人喜歡聽了。
沒有一首歌是能征服所有聽眾的,有喜歡的,就有不喜歡的。
藝術家搞創(chuàng)作,無論是寫書作畫,演戲唱歌,這個過程,就是一件痛并快樂著的事情。
一旦沒有人欣賞,那就只剩下了痛。
1995年,小哥齊勤推出了一張商業(yè)氣息很濃的專輯《痛并快樂著》,這首主打歌的名字,成為時下非常流行的一個名詞。就連小哥的歌迷,央視的著名主持人白嚴松,他在2001年出版的首部個人隨筆集,也原樣照搬了這個歌名,作為自己的書名。白嚴松的這本書,首發(fā)就創(chuàng)下了67萬冊的銷售佳績。
老白的文筆很坦誠,他覺得在他聽過的齊勤一系列的專輯當中,這一張《痛并快樂著》,并不是特別的出色。老白聽過之后,留下最深印象的,不是哪一首歌哪一段旋律,只不過是這一張專輯的名字,五個漢字的組合:痛并快樂著。
您說,要是齊勤看到了自己忠實歌迷的這段評論,是痛還是快樂?你這不是在買櫝還珠嗎?
老白在書中寫道:1989年,我們是在崔建和齊勤的歌聲中,離開校園的。崔建,意味著我們面對社會,齊勤告訴我們,獨對心靈。對于我們這一大批人來說,齊勤這兩個字,已經(jīng)不是一個歌手的名字,而是變成了一種青春的記憶。
老白感嘆道:從二十一歲想盡早的離家遠行,到三十一歲多多少少,有些厭倦了外面的世界,滄海桑田般的心境轉換,也不過是十年而已。這個時候,我才真正聽懂了十年之前的那首歌:外面的世界很精彩,外面的世界很無奈......
齊勤在這張老白并不是很推崇的專輯當中,唱了一首孟星魂非常喜愛的歌——《貝多芬聽不見自己的歌》。歌中唱道:“我想,聽歌不一定要用耳朵?!?br/> 詞作者許常德老師的意思是,對于聽不見自己的歌的貝多芬,一個耳聾的音樂大師,他可以用心靈,用靈魂,去聆聽自己的音樂。
孟星魂這個惡作劇天才的理解是,用身體,那也可以。不懂音符的人,也沒關系。能讓不識譜的人,都喜歡聽的歌曲,那就叫流行歌曲。否則,怎么才算是流行?
流行歌曲,畢竟不是要流傳數(shù)百年的經(jīng)典著作,像《紅樓夢》、金庸小說似的,要批閱十載,增刪五次。
您覺得搞個流行音樂至于那么較真嗎?
孟星魂認為,演技固然不是人類必需的技能,歌唱,也一樣。
吾從眾,眾從我,就是大歌星。不從眾,也不必眾從我,才是獨立音樂。
比說話好聽的,那就是歌。
中國歌壇,有那么一大幫自詡為獨立音樂的歌手,總是抱怨著自己創(chuàng)作的歌曲,不被主流大眾所接受。整天懷才不遇,嘆息著曲高和寡。